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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技防设施使用年限的规定
  2010-01   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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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电视监控系统

1CCD摄像机使用年限为6年。

2.电视监视器使用年限为5年。

3.专用录像机使用年限为4年。

4.家用录像机使用年限为2年。

5.数字硬盘录像机使用年限为5年。

6.室内云台使用年限为6年。

7.室外云台使用年限为5年。

8.视频矩阵控制主机使用年限为8年。

9.视频切换器使用年限为4年。

二、防盗报警系统

1.入侵探测器使用年限为6年。

2.报警控制器使用年限为6年。

3.报警控制器备用电池使用年限为2年。

三、紧急报警系统

紧急报警按钮使用年限为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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