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委人〔2023〕4号)、《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实施细则》(沪委人才办〔2023〕22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才〔2025〕17号)有关规定,启动2025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公共安全领域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遴选对象为上海市从事与公共安全相关创新工作的优秀人才,本项目应符合如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二)公共安全领域拔尖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担任副高级及以上职务,在我市从事与公共安全相关的专业技术、实战应用工作10年以上,业绩贡献突出。公共安全领域青年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我市从事与公共安全相关的专业技术、实战应用工作5年以上,发展潜力突出;
(三)原则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
(四)申报人须为中国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近2年内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五)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 两院院士、国家实验室主任、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教师项目的入选者。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的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
3.担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或虽“双肩挑”,但近两年无特别突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的。
二、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重点聚焦公共安全领域中人工智能、大数据、大模型、网络安全等新质战斗力专业方向,主要评选范围如下:
(一)我市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中,从事公共安全领域学科研究、技术应用的研究人员,且创新技术符合公共安全应用场景、研究成果在公共安全领域取得实效;
(二)我市公共安全领域行业协会(上海市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协会、安全防范报警协会、无人机安全管理协会等)的会员单位中,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三)我市科技创新企业的技术团队带头人或骨干成员,相关研发成果已应用于网络安全、反电诈、视频图像等公共安全领域。
三、推荐申报安排
(一)申报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或行业协会推荐的方式,经所在单位审核、评价、公示后,由所在单位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www.sh-italent.com)—“项目申报”—“上海市人才计划申报统一报名入口”—“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在线办理”进行网上申报。
其中,申报单位注册登录后,为本单位拟申报人选创建个人账号。申报人员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后,网上填报申报信息(申报平台选择“综合平台—公共安全”,申报项目选择“拔尖项目”或“青年项目”)。单位审核无误后,进行网上提交。
(二)申报要求
同一单位推荐申报的拔尖项目人员一般不超过1人,推荐申报的青年项目人员一般不超过1人;同一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涉密材料和敏感信息需进行脱密脱敏处理。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7月31日。
四、评审程序
(一)资格审核
上海市公安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共安全领域拔尖、青年项目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二)组织评审
由上海市公安局组建评审专家组开展初审,上海市人才局会同市公安局组织开展终审。
(三)确定公示
拟入选对象经审定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按规定不予公示的除外)。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的,市公安局会同所在单位核实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特此通知。
申报联系人:陈谱良,联系电话:16628800313
本文转自:警民直通车上海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1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