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经人提醒,你也许不知道有多少“眼睛”盯着你。“要不是邻居小孩说起,我根本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监控了。”昨天,浦江县黄宅镇的于先生说,邻居私自安装的监控探头把他家也给监控了,虽然自己并没做什么违法乱纪的坏事,但想到自己的举动被人“监视”,心中总觉得很别扭。 “我在屏幕里可以看到你”
于先生家在浦江县黄宅镇,此地有不少人家开办家庭式的小工厂,有的加工锁具、有的加工水晶,他的邻居就有不少开厂的。他发现,这几年,为了防止盗窃事件,这些工厂甚至普通住宅都陆续装起了监控探头。
之前,他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甚至觉得这是一项挺好的防盗措施,如果发生什么盗窃案件,监控里拍摄的内容可以成为很好的查案线索,监控设施对小偷也可以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至少增加了他们的作案难度。
但是不久前的一天,邻居的孩子很兴奋地告诉他:“我可以在家里的屏幕上看到你呢。”孩子所说的屏幕是监控的屏幕,他进邻居屋里一看,邻居安装在房屋外墙上的监控探头将他家的院子、大门也纳入了监控的范围。至于室内的情况在监控里是否可以看清楚,他表示当时没有细看。
“虽然我不做什么违法乱纪的事情,但是家里来个什么客人,自己在院子里做点什么事情,人家都看得一清二楚,被监控的感觉很别扭。”他说。
他进而想到,这算不算侵犯了个人隐私呢?“现在不少公共部位安装监控探头大家不都还在争论吗?私人安装监控器材难道没有什么法律法规约束吗?”他想到平时人家安装摄像头好像都是花钱买了就能装,从没听说过需要审批之类的程度。但碍于邻居情面,又不好意思硬要人家把探头拆掉。
这个规定真没有
监控探头是不是想装就能装?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目前,我国针对私人摄像头还没有相关的安装、使用、管理、购买审批等的法律规定。私人安装的单个摄像头不能算作监控系统工程,自然也不在公安机关的审批范围内。私人安装摄像头因此成为行政处罚难以涉及的领域。
“但是如果有意识地窥探别人隐私肯定是不合法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工作人员介绍,私人安装摄像头应该注意监控范围,在使用过程中不能侵犯他人隐私。在缺乏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使用监控器材的动机成为判断安装是否合理的一个重要标准。对于安装仅用于防盗等正当用途的监控设施,他认为是合理的,这对治安工作也大有好处;但如果主观意图是窥探他人隐私,被监控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监控设施的使用其实是在安全和隐私之间找平衡。该工作人员打比方说,这好像有人家里买了一套音响,自己听听音乐是件好事情,但是如果彻夜响个不休或者音量过大,就成了扰民行为。
浙江一剑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旭亮也表示,目前,关于私人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的确缺乏具体的法律法规,但不管是私人监控还是公共部位的监控设施都不得侵犯公民的个人隐私。公民的个人隐私若被侵犯,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私人监控重在如何使用
“现在安装监控的地方越来越多了。”昨天,在颐高数码广场,一名店主向记者介绍,摄像头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场所使用,除了政府在公共场所安装的监控探头,很多企业、商场、小区,甚至居民个人也会前来采购合适的监控设备。他认为,监控设备被这么多场所使用,必然有它的好处。但是很多商品都像一把“双刃剑”,有的东西用得好是工具,用得不好就成了伤人的武器,监控设备也是这样。他不赞同控制安装监控设备,而是应该规范监控设备的使用,不要让高科技产品成为违法的工具。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对于监控设施的增多,尤其是一些谈不上重点公共部位的地方也被私人安装了摄像头的现象,他们普遍表示“爱恨交加”。市民汪先生说,监控已经为市民熟知,很多时候,大家都把它当做最忠实的见证者,比如有些现场无法说清的时候,人们就会很自然地反应过来:“有监控吗?调出来看看。”虽然人们一方面认为监控设施将自己置于隐私越来越少的境地,但如果没有监控,可能又会出现新的问题。他认为,现在很重要的一点是监控设施的使用者应该有较强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就像某些单位的监控是不能随便查的,私人监控也不能想看哪里就看哪里,更不能将监控录像公开、传播。
也有市民呼吁,政府亟须制定私人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规定,同时市民也应加强对自身隐私的保护。有了监控设备,许多原本隐秘的地点不再隐秘,私密的概念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1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