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战略部署和把“深圳知名品牌”做大、做强、做优的指示精神,加快“一区四市”的建设步伐,遵照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打造一批具有知名品牌的龙头企业”的要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第八届“深圳知名品牌”评价活动于5月12日正式启动。秘书处即日起接受企业申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价体系:市场评价和内部管理体系评价。
二、评价原则:企业自愿申报和行业协会推荐;以市场化评价为基础,科学、公开、公平、公正;评价与培育相结合;不搞终身制,不收取申报和评审费用。
三、申报办法
(一)凡在深圳、东莞、惠州经营的企业均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深圳知名品牌”的企业,请登录深圳工业网:www.sfie.org.cn“名牌战略”专栏或者深圳知名品牌官网:www.sztopbrand.com <http://www.sztopbrand.com>,根据本企业所属的行业下载申报表格,并请认真阅读申报表格的填表说明,按要求填报及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申报时间为5月12日-7月12日。企业填写好的申报表须经注册地所属行业的行业协会或相关机构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盖章。请各相关行业协会和相关机构宣传、组织企业申报,并将申报表和相关资料报送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
四、申报条件
1、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参评企业须提供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合法凭证。特殊监管行业需提交产品上市许可、认证等相关资质文件,并经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审核。
2、拥有企业自主品牌。企业产品、服务品牌的商标应按国家商标管理规定办理登记注册。
3、质量优良。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其产品、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在当地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对于拥有自主创新成果,特别是拥有核心技术、拥有知识产权专利的企业品牌,予以优先。
4、市场竞争力强。产品市场销量(或利润率)居本行业前列,所占市场份额较大。
5、社会信用良好。申报企业须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发生质量事故并造成不良影响、侵犯知识产权、偷税骗税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纪录。
6、承担社会责任。申报企业须注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有减碳措施。近三年无重大、群体性安全事故发生,无超标排放和噪音、水资源及空气等严重污染环境的问题。对于坚持低碳和循环经济,在节能、节水、降耗及资源利用等方面卓有成效的企业品牌,予以优先。
联 系 人:郭锐、吴培
咨询电话:83689120、83688376
传真:83688744 电子邮箱:83688376@163.com <mailto:83688376@163.com>
深圳工业网:www.sfie.org.cn“名牌战略”专栏
深圳知名品牌官网:www.sztopbrand.com <http://www.sztopbrand.com>
地址:华富路南光大厦十楼东侧(上海宾馆北侧)
深圳知名品牌评价委员会秘书处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19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