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卡在手,走遍神州”,持有信用卡已经成为一个时尚。信用卡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风险也相伴而来,各种类型的信用卡诈骗犯罪更是层出不穷。
最近海南省发现一种手段新颖的信用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他人信用卡信息,冒名向银行电话挂失并申领新卡进行恶意透支。
据了解,2008年9月23日,市民杨先生在海口市国贸一台银行ATM机上取款时惊奇地发现机器告示:“您的卡已挂失,不能使用!”,当杨先生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信用卡已被ATM机给吞了。杨先生赶紧到发卡银行深发行了解,原来被吞的信用卡(帐号)已于一个多月前被人电话挂失并重新申领过新卡,卡内金额已被透支完毕。同时,其持有的另一张交行信用卡,发现也被人挂失后申领过新卡并被透支完毕,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海口市已发现几起类似的案件。
据悉,上述案件的作案手法十分独特,在全国都十分罕见。其作案手法主要为:第一步是犯罪分子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受害者的信用卡资料信息(户名、卡号、密码、身份证号码、持卡人的地址、联系电话等),做好作案前的准备;第二步是犯罪分子拨打信用卡所在银行的客服电话,冒名持卡人谎称信用卡丢失,需要挂失信用卡;第三步是犯罪分子按照客服的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码、密码进行验证,经客服人员审核完持卡人的地址、联系电话无误后,完成挂失操作;第四步是犯罪分子进一步要求客服人员用原户名申领一张新的信用卡,并改变原来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第五步是过若干天(约一周)后,新的信用卡邮寄到更改后的地址,便被犯罪分子恶意透支。同时,犯罪分子还会利用掌握的受害者信息向其它银行进行试探性挂失,如果受害者在其它银行办理过信用卡,并且登记信息和密码一致的话,损失将进一步加剧。
海南省公安厅提醒:持卡人学点信用卡安全常识、防止自身利益遭受侵害也显得非常重要,只要持卡人进行必要的防范,银行卡风险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现结合有关案例,建议持卡人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范:
(一)申请个人信用卡时要尽量自己办理
为降低个人资料被盗用的风险,请尽可能直接到银行柜台办理信用卡申请手续,不要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代办信用卡。
(二)收到信用卡或密码函时应注意的事项
1、当您收到密码函时,请检查该信封是否完整无损。如发觉封口已有损坏,请立即与银行联系,以避免密码函中途遗失或盗领。
2、收到您的个人密码后,请尽快将您的个人密码更改为自己熟悉但他人难以测悉的六位数字号码,一旦发现密码泄露,尽快更改。
(三)使用信用卡时注意事项
1、在银行柜面、自动柜员机(ATM)等自助设备上办理业务或使用该卡刷卡消费时,注意保护个人密码,防止旁人偷窥。
2、在刷卡消费时,尽量让信用卡保持在您的视线范围之内,并留意收银员刷卡的次数,谨防掉包或多刷。
3、在进入装有门禁系统的自助银行以及在自动柜员机(ATM)等自助设备上进行操作之前,留意机身是否异常,周围是否有可疑附加物,例如插卡口附加物、张贴的可疑告示、微型摄像头等。
4、在使用自动柜员机(ATM)时,如遇ATM机没有吐钞或未退卡片时,请不要立即走开,注意屏幕提示,耐心等待。若判定确实卡片被没收后,及时与银行联系领取卡片并更改交易密码。不要轻信粘贴在机器上的电话号码,尤其不要在电话中或向任何人泄露您的信用卡密码。
5、交易完成后,保护好交易凭条等交易凭证,不要随意乱扔。
6、不要在公共场所使用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进行交易。
7、出现交易异常时拨打信用卡上提供的客服电话咨询。
(四)注意对个人信息进行保密
1、不要随便在网络上输入银行卡个人信息资料。
2、对于可疑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谨慎确认,以免对方骗取自己的卡号、密码、身份信息及联系电话,使自己承受不白损失。
3、不要让他人使用自己的信用卡及个人密码,任何人(包括银行工作人员)都无权询问自己的个人密码。
4、查询密码、消费密码及不同银行的信用卡密码不要设置同一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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