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3年2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2月26日(星期二)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2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3年2月25日15:00至2013年2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74号辉煌科技3414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海鹰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97,142,05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4.6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93,560,99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52.64%。
3、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581,06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0148%。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 李奥利先生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调整的议案》;
1.1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表决结果:同意84,105,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5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3,036,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2%。
1.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表决结果:同意84,105,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5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3,036,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42%。
2、《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227,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6.71%;反对2,2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12,912,6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29%。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辉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26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01934号